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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前夕,在沈修白举办的单身派对上,

我听到了他同身边人的聊天:“原本只是把她当个替身玩玩儿,她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女,

还不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。”“结婚?我怎么可能会跟一个没用的玩物结婚。”“逃个婚,

就当让她认清楚自己,省得她都快忘记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了。”包厢内嗤笑声一片,

而听完这一切的我并没有失落,而是一言不发转身离开。毕竟,我知道的,沈修白不会逃。

因为,真正要逃婚的人——是我!而这,不过是这场蓄谋已久报复的,一个开始罢了。

1海滨龙城近日出了一个大新闻。沈家太子爷沈修白的婚礼,豪掷上亿,

原本应该是万众瞩目。可就在婚礼开始前一天,那位没有任何身份,

被所有人称之为灰姑娘的新娘,却扔下了沈修白为她定制的求婚戒指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那位向来放荡不羁,万花丛中过,好面子的沈家太子爷几乎是当场发了疯,

红着眼睛把酒店上下砸了个遍,却唯独舍不毁掉这个,他亲手为那位逃跑新娘,

精心布置的婚礼现场。半个月的时间,他找遍了全城,都没能找到那位失踪的新娘。不巧,

那位从他婚礼上溜走的新娘,就是我。此刻,我正坐在前往私人机场的豪车上。

而开车送我离开的人,正是喜欢了沈修白20年的青梅竹马,龙城叶家的大小姐——叶佩佩。

“这里是三千万,咱们一开始约好的。”“你逃婚,我立马给钱,给你安排新身份,

送你出国。”趁着等红绿灯的间隙,叶佩佩眼也不眨,

将一张早就准备好的银行卡递到了我手边。“嫌少?”见我没接,

她冷哼一声:“我再给你多加一千万,但是你得答应我,下半辈子,你不可以回国。

”她的声音里满是鄙夷,毕竟在我之前,

她已经不知道用这一招赶跑了沈修白身边的多少女人了。不过,还真是讽刺。

“你为沈修白花了这么多的钱,他知道吗?”我挑了挑眉,

伸手接过叶佩佩手中的那张银行卡,在手中把玩。继续道:“赶走了他身边这么多个女人,

有什么用?”“你一样不能上位不是吗?”“毕竟你从来不在沈修白的选择之中,在他眼里,

他甚至不把你当作一个女人。”嘲讽的话音刚落,

一股强力的惯性便让我的后背猛地撞上了车靠背。我顿时皱眉,

转头便瞧见一旁的叶佩佩双眼都几乎喷火,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。“冬初,你别给脸不要脸!

”“你不过就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孤女,不过是在沈哥身边呆了几年,

就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了?”“现在全城都知道你失踪了,你觉得要是你敢不识抬举,

你猜我叶佩佩,敢不敢让你真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!”“信!我当然信!”我稳了稳呼吸,

继续平静道:“叶小姐的手段,我多多少少还是见识过的。”“为了沈修白,

你什么事儿做不出来?”“只是何必呢,为了这样的一个男人。”“这个世界上,

也就只有你叶佩佩才会拿沈修白当个宝。”我看着她的眼神带着几分怜悯,

但更多的却是嘲讽。“别说这么多。”叶佩佩踩下油门,车子又再次行驶起来。

“拿着四千万有多远滚多远,像你这种为了钱不知天高地厚,不择手段向上爬的女人,

知道什么叫做爱?”听着最后一句话,我差一点没控制住笑出声。爱?

叶佩佩这种人的嘴巴里,居然也配说出爱?她懂什么是爱?

无非只是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大小姐,对某样事物和人,

想要却得不到的病态占有欲在作祟罢了。更何况——杀人犯,不配说爱!2“咔嚓!

”我指尖用力,那张存着三千万的银行卡便立刻在我手中折成了两截。当着叶佩佩的面,

我打开车窗,将那被折成两半的银行卡扔了出去。车子正好驶过大型商超外的十字路口。

车窗外大型商场外的LED屏上,正巧开始播放着叶佩佩新专辑的宣传照。宣传照上,

“天才鬼马精灵歌手”这几个字让我一时间有些慌神。恍惚间,我忽然想起,许多年以前,

这串形容词第一次爆红网络的时候,记忆里那张明媚的小脸,

带着几分自豪对着我说:“小冬瓜,我好高兴!他们都说我是天才,是鬼马精灵!

”“已经有经纪公司准备签我了,有朝一日,我一定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名字,

听过我的歌!”“你不要眨眼哦!一定要看着我,一直看着我!”栀夏,我的闺蜜。

那个在七年前,被网友们称为天才的“鬼马精灵”歌手,死在了她21岁生日当天。

她出道的前一天。如果她还活着,如今那个在舞台上炙手可热,被万人追捧,

登上全市最大LED大屏幕的人,绝不可能是她叶佩佩!可栀夏死了。而那个害死了她的人,

盗走她的成名曲,踩在她的尸体上,吃着人血馒头,这么多年始终有恃无恐!这不公平!

……“冬初,你做什么!”叶佩佩刺耳的尖叫将我从回忆之中拉了回来。她瞪大眼睛,

似乎被我这不知好歹的举动震惊到。可很快她似乎又意识到了些什么,

一张精致的脸瞬间沉了下来。“你想反悔?想都别想!”“我说过,这不是在给你选择。

”“如果你不识好歹,我有一万种办法,能够让你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!

”“呵——”我笑出了声,所以像叶佩佩这样的有钱人,总是有这样的毛病。

总认为用钱可以摆平一切的事情。只可惜啊,从始至终我逃婚,都不是因为钱。“你笑什么!

”叶佩佩皱了皱眉头。“我笑你蠢!”我的脸上挂着嘲讽般的神情。

“三千万——还抵不上沈修白给我定制的求婚戒指。”“你还真以为,

我和前几个你用钱砸走的那些个女人一样?”“我如果真是为了钱,嫁给沈修白,

当上沈家的少夫人,我岂不是能拿到更多?”所以这一切,不过,只是将计就计罢了。

叶佩佩张了张嘴,像是终于意识到了什么一般,最终一句话也没说出来。

原本单方面剑拔弩张的车厢内此刻寂静一片,不知过了多久,

她才再一次缓缓开口道:“你究竟想要什么?”她的手紧紧地握着方向盘,

指尖几乎要把方向盘上的真皮套抠破。车子远离市区,进入隧道。“看来,

你是真的不记得了。”我嘴角的笑慢慢落了下来,在她逐渐不安的神情之中,我缓缓开口,

像是神明宣告她的罪行一般,缓缓地,一字一顿道:“2017年8月9日,

龙城滨江三中的教学楼楼顶——”车内昏暗一片,

隧道里昏黄的灯光透过挡风玻璃落在我的脸上,昏暗交错,让人瞧着好不真实。

不顾自己现在还在开车,叶佩佩颤抖地转过头,我似乎还能听见她上下牙齿打颤的声音。

“不,这不可能!”“你……你究竟是谁?”直到车子驶出隧道的那一刻,

我的手搓骤不及防地附上了她的方向盘。声音也一瞬间变得无比冰寒,

如同从地狱里爬出的恶鬼一般可怖:“我是地底爬出,来索你命的恶鬼!

”3车子撞毁高架栏侧翻的那一刻,坠落翻滚之间,我的眼前多出了许多画面。

我想这或许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,人在死前所会经历的走马灯。我的时间,

似乎一点点在倒数。眼前的画面,最终停留在了15岁,那个夏天的海洋馆门前。

我与栀夏第一次见面的那天。记忆里,那是那年夏天最热的一天。

门口的树上的蝉像是被上了发条一般,不停叫的人心中烦躁得不行。我在门口等了许久,

额间厚厚的刘海都已经被汗打湿成一缕一缕,后背也已经被汗全部浸湿。

我的手中攥着两张海洋馆的门票,只是两张门票,便花了我将近三个月的零花钱。

眼看着头顶的太阳越来越大,日头越来越毒,就连门口的工作人员也开始换了第一班岗,

我低头迟疑地朝着手机那头发出了一条消息,直到看到发出的消息旁那个红色的感叹号时,

我才终于意识到,自己应该是被放鸽子了。我的心里头说不出是什么感觉,

那一刻失落肯定是真的。可更多的,是心疼。我不知道拿我手里的这两张票要怎么办。

思索了片刻后,我最终决定去售票处,试试能不能将这两张票退掉。走到售票处,

我忐忑地说明了自己的情况,询问能不能退票。可工作人员拒绝的声音,

却让我的心沉到了谷底。所以还是得浪费一张票。我有些失魂落魄地低下脑袋,

正准备自己入馆的时候,却忽然被一只手拉住了胳膊,一扭头,入眼的便是一张化着浓妆,

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,极有个性的脸。“你是聋子吗?刚刚叫了你半天,你都没听见吗?

”她轻啧了一声,表情略有几分不满。看着她这张脸,我不由自主便将面前的人,

和学校老师口中,那些社会的闲散人员的脸对照在了一起,不由得瑟缩了一下脖子。

“有……有事儿吗?”“废话,没有事儿我叫你干吗?”她松开了我的手,

双手插兜嚼着口中的口香糖。没有说话,而是低头看着我手中的那两张票,扬了扬下巴,

放低了几分声音朝着我询问道:“你手里的票,卖吗?”“啊?”我有些没能反应过来,

看着她的脸有些发蒙。“我问你手里的票,卖吗?”她有些不耐地叹了口气,

看着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傻子。我这才反应过来,听到她要买我手里的票,

一时间眼睛忽然变得闪亮亮:“卖的!卖的!”“两张票我一共花了480,你要是买的话,

那80我就不要了,收你400好了。”我一直低着脑袋,不敢直视她。见她许久没有吭声,

我以为是她嫌贵,又略有些局促地补了一句:“你要是还嫌贵,价格还可以商量的。

”“或者,你也可以只卖一张——”话音还未落下,我手中的票忽然被一把抽走,

我有些惊慌地抬起头。可下一秒,手里便已经被塞进了几张钞票。“500,不用找了。

”她扔下这句话后,走得潇洒。我低头看了一眼被塞进手中的五张百元大钞,

有些不可思议地张大了嘴巴。反应过来,正准备掏钱包找钱给她时,

却见她已经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,走进了海洋馆里。只剩下我一个人,站在海洋馆门前,

看着手中的五张红票票发愣。4我原本以为我同她只会是一面之缘。却没想到,

我和她居然这么快就又遇见。十一年之后,再想起同她的第二次见面,我都会不禁感慨。

这或许真是命运的安排。那段时间,我被学校选上,参加全市竞赛。每晚下了晚自习过后,

总还要在老师的办公室再做上一张竞赛卷子。那天,做完卷子从学校出来,

已经过十点的时候。妈妈那天正好加班,没能来接我。我便一个人,

打着手电筒沿着之前回家的小路一路走回家。正准备拐进巷子的时候,

我却在巷子口听到了巷子里面传来了什么声音。有人,在巷子里头打架。

我吓得立刻止住了脚步,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,正准备绕一圈路。

可临走时却是管不住自己好奇的眼睛,透过昏暗的光往里头看了一眼。

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将人认出来的。但只是一眼,

我便立刻认出了那个被人围在中间威胁殴打的,是那天在海洋馆门前,买走我门票的女生。

围着她的那群人里,男生女生都有,她几乎没有什么还手的机会。

我不是什么喜欢乐于助人的人,这和我从小长大的家庭环境有关。可那时不知怎么,

我没忍住,将手中紧握着的手电筒的光打到了最大,朝着巷子里照去。“你们在做什么!

”“我报警了!”我几乎是用尽全身最大的力气,朝着巷子里的那群人大吼。事实证明,

这一声的确很有威慑力。眼看着那些人四散逃跑,我连忙跑进巷子里将她扶了起来。

“没事儿吧,我送你去医院吧。”她伤得不轻。脸上和身上都有被人打过的淤青。

见她没有说话,我便以为她不想去医院,便想了想又道:“你,要不要跟我回家?

”5我将她带回了家。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听着浴室里淅沥沥的水声,我只觉得有些不真实。

我竟然,真的将一个才见过两次面的人,带回了家里。这可真是我过往十五岁的时光里,

做过的最大胆的一件事儿。她很快就出来了,她穿着我的睡衣,浑身裹挟着一股雾气,

混杂着我沐浴液的味道。洗过澡后的她像是变了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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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09-13 01:56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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