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班一起参加表演。我有舞蹈底子,老师一下选定我当领舞。张妙妙提出穿统一的匡威,
班里所有人都支持。但我脚下是双捡来的白色球鞋,兜里也只有五块钱,
还要当做一周的生活费。根本不可能买得起一双牌子货。可她却总能穿上新鞋。
直到穿烂了穿腻了,才轮到我。而一些价格很贵的牌子货,她宁愿扔到垃圾桶,
也不舍得留给我。在学校,我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。每次在路上遇见,她都眯着眼往下看。
「谁知道她为什么捡我的鞋来穿,恶心死了。还好意思跟我攀亲戚,自己也不嫌脏,
不嫌丢人!」彩排时,同桌陈佳莹也离我远远的:「不可以站一起,你的鞋是杂牌。」
「没有鞋子就去当后勤把,省得给班级丢脸。」「好土好穷啊,领舞穿个破球鞋,
隔壁班怎么看我们啊。」老师眼里也总是带着蔑视:「既然班里同学都反对,
那就让张妙妙当领舞吧。」稚嫩的青春期,大家都穿着同样的校服,系着同样的领带。
脚下的鞋子成了比较的对象。堆满了我的自卑。那天我淋着雨跑回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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